1032第六次群流會講meeting 201556() 18:30-20:00

主講人:黃麗卿(淡江中文系助理教授)

 題:論瞿佑〈金鳳釵記〉離魂書寫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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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瞿佑〈金鳳釵記〉「離魂書寫」之意義

 

綱要

 

一、問題意識的提出:

 

    元末明初瞿佑[1]所敘寫的〈金鳳釵記〉一文,乃出自其《剪燈新話》[2]一書,此書在中國文言小說史上佔有重要地位,但長期以來卻一直為中國古代文學研究者所冷落。直到進入九十年代,學者始對這一薄弱地帶進行挖掘疏理,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作品之價值與研究成果極不相符的局面,取得一系列重要成績。[3]從陳純禛在《瞿佑《剪燈新話》研究》之前人研究成果回顧,即整理出此書之價值所在。[4]其中程毅中指出此書,可謂明代文言小說的開山之作,上溯唐宋傳奇,下及《聊齋誌異》,「不僅填補了文言小說史上的一段空白,而且開拓了『用傳奇法,而以志怪』的道路」[5];論及在文言小說的發展史上,有其不能忽視的價值。特別肯定此書者,言其不僅在文言小說的發展上有其特殊地位,對明清戲曲與白話小說的興盛更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如:陳文新《文言小說審美發展史》言及《剪燈新話》吸取唐人傳奇的滋養,把話本體傳奇推進到了一個新的階段;肯定「瞿佑在藝術表現上也時見穎異」[6]。至於賴利明〈《剪燈新話》言鬼述異的敘事謀略〉一文,則認為《剪燈新話》言鬼述異,「隱喻著亂世人們不能自保的生命悲涼感」[7];楊義〈《剪燈新話》的文化意識和敘事謀略〉一文,則言《剪燈新話》「以欣賞的態度和不作偽的眼光諦視人間的情欲」[8],以傳奇之筆志怪,成了代變亂中的某種審美現象;喬光輝〈《剪燈新話》的結構闡釋〉文中,則指出《剪燈新話》的結構模式「即現實與理想,情與理之間的矛盾」[9]。其他論及《剪燈新話》的篇章雖已不少,但文本主題的研究成果方面仍顯不足。此外針對剪燈系列小說此一課題的探究,陳美林在喬光輝《明代剪燈系列小說研究》序中,雖已指出其書極富研究價值。[10]然而有關《剪燈新話》的探究只是其中部分,並未將瞿佑之生命存在感受、思想與《剪燈新話》相結合,進行文本的深入探究。

 

    瞿佑在《剪燈新話》序中言:「余既編輯古今怪奇之事,以為《剪燈錄》,凡四十卷矣。好事者每以近事相聞,遠不出百年,近止在數載。襞積於中,日新月盛,習氣所溺,欲罷不能,乃援筆為文以紀之。其事皆可喜可悲、可驚可怪者……今余此編,雖於世教民彝,莫之或補;而勸善懲惡,哀窮悼屈,其亦庶乎言者無罪,聞者足以戒之一義云爾。」[11]其師友淩雲翰為其寫序,以「造意之奇,措辭之妙,粲然自成一家之言,讀之使人喜而手舞足蹈,悲而掩卷墮淚者,蓋亦有之。」[12]來稱其書;好友桂衡為《剪燈新話》寫序中說「世間萬事幻泡爾,往往有情能不死[13]。其中論及此書「有情能不死」之意義值得關注,直至晚明其書雖有多篇收在馮夢龍《情史》,以及淩濛初《初刻拍案驚奇》中,但此一課題至今關注者亦不多。

 

    其中〈金鳳釵記〉一篇收入馮夢龍《情史》中的〈情幻類〉,更改篇名為〈吳興娘〉,在《情史》〈月華〉條後情史氏曰:

 

      夢者,魂之遊也。魄不靈而魂靈,故形不靈而夢靈。事所未有,夢能造之;      意所未設,夢能開之。其不驗,夢也;其驗,則非夢也。夢而夢,幻乃真矣;夢而非夢,真乃愈幻矣。人不能知我之夢,而我自知之;我不能自見其魂,而人或見之。我自覺其夢,而自不能解。魂不可問也。人見我之魂,而魂不自覺,亦猶之乎夢而已矣。生或可離,死或可招,他人之體或可附,魂之於身,猶客寓乎?至人無夢,其情忘,其魂寂……精於情者,魂與之俱。精於術者,魂為之使。嗚呼,茫茫宇宙,亦孰非魂之所為哉!」[14]

 

 

 

馮夢龍將〈金鳳釵記〉更改為〈吳興娘〉,編為〈情幻類〉中,其雖未針對此篇寫出評語,但從〈月華〉條後所強調「精於情者,魂與之俱。精於術者,魂為之使」之重要,即可看出只有「精於情者」,才能「魂與之俱」。《情史》評輯以大量的篇幅對對「情」之本體地位進行了充分演繹。如〈情靈類〉在《情史》中居第十卷,包括小說24篇,雖記載種種「情」之顯靈故事,但亦強調「魂瑋」的重要。此在故事卷末,馮夢龍評價道:「人,生死於情者也;情,不生死於人者也。人生,而情能死之;人死,而情又能生之。即令形不復生,而情不終死,乃舉生前欲遂之願,畢之死後;前生未了之緣,償之來生。情之為靈,亦甚著乎!夫男女一念之情,而猶耿耿不磨若此,況凝精翕神,經營宇宙之魂瑋者乎!」[15]

 

    值得探究的是,淩濛初《初刻拍案驚奇》中,在〈大姊魂遊完宿願, 小妹病起續前緣〉文末,情節結束寫出:

 

      要知只是一個「情」字為重,不忘崔生,做出許多事體來,心願既完,便      自罷了。此後崔生與慶娘年年到他墳上拜掃,後來崔生出仕,討了前妻封詰,遺命三人合葬。曾有四句口號,道著這本話文:大姊精靈,小姨身體。到得圓成,無此無彼。」[16]

 

    從上述二書看出〈金鳳釵記〉所強調「情」字為重的意義與價值,實深值本文探究。因〈金鳳釵記〉中的吳興娘與晚明湯顯祖從《牡丹亭》中塑造杜麗娘為天下有情人之形象相近,其「因情而亡,因情而生」之精神,使天下人在感動之餘,也引發大家對「情」、「理」對立之反省,特別標舉「至情說」,以超越生死來對抗社會「形骸論」[17]之說,即可知「至情」精神不僅很難在人間世實踐出來,反而長期受制於外在禮教的規範,而喪失其真精神,甚而衍生出「存天理滅人欲」[18]之對立問題。面對情與禮的對立問題時,馮夢龍從「情能生人」、「情能死人」特別標舉「情教說」等論,強調的是「王道本乎人情」、「真聖賢不遠於情」[19],其最終歸結為以情為繫,取代以僵化之禮教規範,使人達到深具「至情」之忠孝節烈,以呈現真實生命意涵,此即《情史》所要提倡「自來忠孝節烈之事,從道理上做者必勉強,從至情上出者必真切。……世儒但知理為情之範,孰知情為理之維乎!」[20]之真情觀。其大力批判僵化禮教的束縛,而透過「真」與「情」來呈現禮的真精神,亦是本文探究的課題。

 

    然而目前研究者論及〈金鳳釵記〉者,大抵就情愛以論之。如喬光輝在《明代剪燈系列小說研究》中論及,瞿佑的「哀窮悼屈」具有個體性和顛覆性,是由時代的變化和作者不同的身份和經歷造成的。《剪燈新話》的愛情題材共有九篇,可分為三類:一,回憶前朝美滿的愛情故事,流露出作者的一種懷舊情懷,如〈金鳳釵記〉、〈渭塘奇遇記〉、〈聯芳樓記〉。〈金鳳釵記〉的興娘久等郎君不至,憂鬱而亡……對抱恨而終的興娘寄予深深的同情。二,描述戰亂爭的愛情故事,痛恨戰亂對美滿愛情的破壞。三,寫人鬼戀,將愛情與歷史、政治結合,表達作者的愛憎。[21]如陳純禛在《瞿佑《剪燈新話》研究》亦從此一觀點〈金鳳釵記〉的情愛情節。[22]又如周瀟〈論《剪燈新話》中的「人鬼戀」及其文化意義〉中言:〈金鳳釵記〉則是典型的還魂型人鬼戀故事,以金鳳釵作為主線貫穿全篇,離奇而又感人至深。指出興娘是一為愛而死、又為情而活的女鬼形象。[23]

 

    對於〈金鳳釵記〉主旨偏向情愛加以反思者,如曹穎利:〈「金鳳釵記」的主旨與創作心理—論金鳳釵記的釋懷寫心〉中,認為對該文言小說集的某些篇章還可以做更深入探討和重新理解,譬如對其中的〈金鳳釵記〉。關於〈金鳳釵記〉主旨學界凡有論及者幾乎都是眾口一辭即寫的是人鬼戀愛」。歌頌了興娘追求愛情, 兩性不渝之愛的極端表現[24] ,「通過淒美幽怨的故事表現男女主人公之間生死不渝的愛情, 宣揚情具有超越生死的巨大力量[25]〈金鳳釵記〉就是瞿佑借男女之情」「神異之跡」,來釋懷寫心的那麼, 到底釋何懷寫何心呢? 清代的淩濛初似乎深解瞿佑之用心,在他重新敘寫加工的大姊魂游完宿願, 小妹病起續前緣, 有一句一言已定, 千金不移」, 他以為這應當是理解〈金鳳釵記〉創作心理的鑰匙[26] 

 

    綜上所述,有關〈金鳳釵記〉前人研究成果,大抵仍就其生死戀與重信守約做一簡略書寫,卻未將〈金鳳釵記〉深入分析,以觀瞿佑承接、轉變離魂模式之呈顯意義,就此本文將透過「離魂書寫」界義,以及〈金鳳釵記〉「離魂書寫」之意義,來重新觀察其書寫角度與其展現之意涵。

 

二、「離魂書寫」界義

 

    〈金鳳釵記〉為傳統離魂故事的變形,其對前朝小說之繼承與轉化,有關鬼魂附身、借體還魂有何意義,有哪幾處情節發展是離魂故事的原型?其中又賦予創新意義?有關「離魂」的主題表現,一直備受中國小說與戲曲所關注,但「離魂」並非直接講述靈魂出竅之問題而已,在〈離魂記〉[27],作者陳玄佑特別有其感懷寄託之意,主要是藉著敘寫一對青梅竹馬的情人,心靈交感以情相守日久,未料卻因女主角倩娘之父輕率將她許嫁他人,男主角王宙絕望之餘,打算離開前往長安求取功名,然夜半倩娘來奔,在愛情受阻之下,有感於王宙「深情不易」,故抱持「思將殺身奉報」之心,偕同王宙奔至蜀地,一住五年,生育二子。其中最為引人入勝的情節就在於:王宙與倩娘由蜀地重返家園時,才發現原來五年來執手相看的人間眷侶,實為倩娘的生魂,而家中臥病在榻的倩娘卻只是軀體而已,歸家的這一幕,才使得倩娘的魂魄合為一體。又如王隆升在〈「離魂記」的虛幻色彩與真實情愛--兼及「龐阿」與「離魂記」之比較〉指出,「離魂,是打破現有人生經驗的藩籬,創造出一個新的情境,追求自我紓解的方式。當自我生命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尋求解決時,另一片奇幻天空,正足以讓人馳聘。而在非常態現象中符合人心希求之後,真實的人生存在再度將人的情意拉回,也為故事中的主角尋到最宜安頓的處所。」[28]

 

    吳康在《中國古代夢幻》談及文學作品中有關魂身離異的故事,大體有兩種類型,其一為「魂奔」,其二為「攝魂成婚」。其言及:魂身離異所演化的另一類婚戀故事是「攝魂成婚」。鬼或其他異物憑藉靈異把某女子的魂身攝來與男生私合或結婚。如果說魂奔寫主人公為理想愛情使精魂離異去與戀人結合,體現了她()的主動追求的話,那麼攝魂成婚則寫魂身被迫攝去,徑直成了他人性的對象。這類故事雖有滑稽的喜劇意味,卻也近於無聊。如《廣異記˙張守一》[29]

 

    吳康認為:魂身婚配故事較完美的形式是把「魂奔」與「攝魂成婚」兩類題材融合起來,所「攝魂者」與「被攝魂者」兩個角色交融為一。它不僅表現了魂奔故事中的對愛情的主動追求,也有攝魂成婚故事被動承受的喜劇性衝突,從而使故事的含量大為擴展,情節也變得十分複雜。明瞿佑《剪燈新話˙金鳳釵記》是這種故事形式中的傑作,後世凌濛初的拟話本《二拍》有它的改編本,題為〈大姊魂遊完宿願,小妹病起續前緣〉。清人沈璟也以此為題材創作了著名戲曲《墬釵記》。[30]然而其何以將〈金鳳釵記〉歸於「攝魂成婚」類型,吳康並未深入分析說明,其中如果成婚而無真情,「攝魂成婚」有何意義?因此,本文透過文本的分析,並就其承襲傳統有關魂身離異的故事,大體有兩種類型,其一為「魂奔」,其二為「攝魂成婚」為基礎,並將「離魂」「離開身體的遊魂」來從新審視,期能賦予「離魂書寫」另一新的界義,由此來探討〈金鳳釵記〉之意涵。

 

 

 

    本文「書寫」一詞而言,僅作簡單概念的運用,係指寫作、敘述、敘事 ,或詮釋之意。在此一敘述的故事或寫作中,即將為該故事注入「意義」,使敘事活動成為有意義的寫作及詮釋過程。雖然此一「書寫」語詞,乃源自西方「女性/陰性書寫」之女性主義專用術語,但由於本書之研究並非採取西方女性主義的研究路數,故僅運用其概念意涵,做為探討瞿佑詮釋女性,或對女性問題探究的理念依據。就如紀元文在〈「女性書寫」專題弁言〉文中,曾對於「書寫」一詞的說明,他提出:「在重重不利的環境之下,女性微弱的聲音仍舊透過各種隱微奧妙的書寫方式,呈現或再現自我主體,不絕如縷。」故其所謂「書寫」即是指書寫一種個人思想、行為的人生經驗與感受,同時藉由創造與再生的文化符碼(codes 及象徵體系所展開的活動。此意義與西方所認知的「寫作」,旨在強調「西方男性權威的寫作時常符碼化不僅是婦女的,也是其他『作者』的沉默、貶斥或理想化」、以及「在寫作中至關重要的恰恰是權威本身的結構」。二者界義雖有所差異,但從他進一步強調「書寫」乃使「人類文明/文化因之而薪盡火傳,再創新猷」,這樣的「書寫」關懷,對人類文明/文化的發展而言,可說極具創造性意義。[31]本文所用「書寫」一詞,僅借用其敘事「寫作」之創作,由此以觀瞿佑〈金鳳釵記〉的創作意圖,重新觀察其書寫角度與其展現之意涵。   

 

   

 

  三、〈金鳳釵記〉「離魂書寫」之意義

 

   〈金鳳釵記〉「離魂書寫」之意義表現出

 

(一)從情欲安頓到情禮融合

 

從興娘的「離魂」對理想誓約踐履的完成。

 

(二)從魂體相合到捨情成禮----

 

從興娘的離魂成全,不但能超越對情的執念,又不佔有其妹的身體,反而能成全其情愛。

 

金鳳釵在篇中除了是婚約的定情物,也是殉葬物;小說中透過幾處轉折,讓此物件巧妙彌合幽冥兩隔的阻礙,由此可見,金鳳釵除了有物的意義外,又能超越物而有其情的意義。

 

四、結論

 

附〈金鳳釵記〉文本分析[32]

 

一.情節結構開始--定親--誤婚—亡故—陪葬

 

    大德[33]中,揚州富人吳防禦居春風樓側,與宦族崔君為鄰,交契甚厚。崔有子曰興哥,防禦有女曰興娘,俱在襁褓。崔君因求女為興哥婦,防禦許之,以金鳳釵一只為約。

 

    既而崔君遊宦遠方,凡一十五載,並無一字相聞。

 

    女處閨闈,年十九矣。其母謂防禦曰:「崔家郎君一去十五載,不通音耗,興娘長成矣。不可執守前言,令其挫失時節也。」防禦曰:「吾已許吾故人矣。況成約已定,吾豈食言者也。」女亦望生不至,因而感疾,沉綿枕席,半歲而終。父母哭之慟。

 

    臨斂,母持金鳳釵撫尸而泣,曰:「此汝夫家物也,今汝已矣,吾留此安用!」遂簪於其髻而殯焉。

 

二.情節結構發展—弔祭—留宿—掃墓—拾釵

 

    殯之兩月,而崔生至。防禦延接之,訪問其故,則曰:「父為宣德府理官而卒,母亦先逝數年矣。今已服除,故不遠千里而至此。」防禦下淚曰:「興娘薄命,為念君故,得疾,於兩月前飲恨而終,今已殯之矣。」因引生入室,至其靈几前,焚楮錢以告之,舉家號慟。

 

    防禦謂生曰:「郎君父母既歿,道途又遠,今既來此,可便於吾家宿食。故人之子,即吾子也。勿以興娘歿故,自同外人。」即令搬挈行李,於門側小齋安泊。

 

 

 

    將及半月,時值清明。防禦以女新歿之故,舉家上冢。興娘有妹曰慶娘,年十七矣,是日亦同往。惟留生在家看守。

 

 

 

    至暮而歸,天已曛黑。生於門左迎接。有轎二乘。前轎已入,後轎至生前,似有物墮地,鏗然作聲。生俟其過,急往拾之,乃金鳳釵一只也。欲納還於內,則中門已闔,不可得而入矣。遂還小齋,明燭獨坐。自念婚事不成,隻身孤苦,寄跡人門,亦非久計,長歎數聲。

 

    求歡

 

    方欲就枕,忽聞剝啄扣門聲,問之不答。斯須復扣,如是者三度。乃啟關視之,則一美姝立於門外,見戶開,遽搴裙而入。生大驚。女低容斂氣,向生細語曰:「郎不識妾耶?妾即興娘之妹慶娘也。向者投釵轎下,郎拾得否?」即挽生就寢。生以其父待之厚,辭曰:「不敢。」拒之甚厲,至於再三。女忽赬爾怒曰:「吾父以子侄之禮待汝,置汝門下;汝乃於深夜誘我至此,將欲何為?我將訴之於父,訟汝於官,必不舍汝矣。」生懼,不得已而從焉。至曉,乃去。

 

    籌劃

 

    自是暮隱而入,朝隱而出,往來於門側小齋,凡及一月有半。一夕,謂生曰:「妾處深閨,君居外館。今日之事,幸而無人知覺。誠恐好事多磨,佳期易阻,一旦聲跡彰露,親庭罪責。閉籠而鎖鸚鵡,打鴨而驚鴛鴦,在妾固所甘心,於君誠恐累德。莫若先事而發,懷璧而逃。或晦跡深村,或藏踪異郡,庶得優遊偕老,不致暌離也。」生頗然其計,曰:「卿言亦自有理,吾方思之。」因自念零丁孤苦,素乏親知,雖欲逃亡,竟將焉往?嚐聞父言:有舊僕金榮者,信義人也。居鎮江呂城,以耕種為業。今往投之,庶不我拒。

 

    私奔

 

    至明夜五鼓,與女輕裝而出,買船過瓜洲,奔丹陽。訪於村氓,果有金榮者,家甚殷富,見為本村保正。生大喜,直造其門。至則初不相識也,生言其父姓名爵里及己乳名,方始記認。則設位而哭其主,捧生而拜於座,曰:「此吾家郎君也。」生具告以故。乃虛正堂而處之,事之如事舊主,衣食之需,供給甚至。

 

三.情節結構結束—思歸—謝罪—表白—揭穿

 

    生處榮家,將及一年。女告生曰:「始也懼父母之責,故與君為卓氏之逃,蓋出於不獲已也。今則舊穀既沒,新穀既登,歲月如流,已及期矣。且愛子之心,人皆有之。今而自歸,喜於再見,必不我罪。況父母生我,恩莫大焉,豈有終絕之理?盍往見之乎?」生從其言,與之渡江入城。

 

    將及其家,謂生曰:「妾逃竄一年,今遽與君同往,或恐逢彼之怒。君宜先往覘之,妾艤舟於此以俟。」臨行,復呼生回,以金鳳釵授之。曰:「如或疑拒,當出此以示之,可也。」生至門,防禦聞之,欣然出見,反致謝曰:「日昨顧待不周,致君不安其所,而有他適,老夫之罪也。幸勿見怪!」生拜伏在地,不敢仰視,但稱「死罪」,口不絕聲。防禦曰:「有何罪過?遽出此言。願賜開陳,釋我疑慮。」

 

    生乃作而言曰:「曩者房帷事密,兒女情多,負不義之名,犯私通之律。不告而娶,竊負而逃,竄伏村墟,遷延歲月,音容久阻,書問莫傳,情雖篤於夫妻,恩敢忘乎父母!今則謹攜令愛,同此歸寧。伏望察其深情,恕其重罪。使得終能偕老,永遂于飛。大人有溺愛之恩,小子有宜家之樂,是所望也,惟冀憫焉」

 

    防禦聞之,驚曰:「吾女臥病在床,今及一歲,饘粥不進,轉側需人,豈有是事耶?」生謂其恐為門戶之辱,故飾詞以拒之。乃曰:「目今慶娘在於舟中,可令人舁取之來。」防禦雖不信,然且令家僮馳往視之,至則無所見。方怒詰崔生,責其妖妄。生於袖中出金鳳釵以進。防禦見,始大驚曰:「此吾亡女興娘殉葬之物也,胡為而至此哉?」疑惑之際,慶娘忽于床上欻然而起,直至堂前,拜其父曰:「興娘不幸,早辭嚴侍,遠棄荒郊。然與崔家郎君緣分未斷,今之來此,意亦無他,特欲以愛妹慶娘,續其婚耳。如所請肯從,則病患當即痊除。不用妾言,命盡此矣。」舉家驚駭,視其身則慶娘,而言詞舉止則興娘也。父詰之曰:「汝既死矣,安得復於人世為此亂惑也?」對曰:「妾之死也,冥司以妾無罪,不復拘禁。得隸后土夫人帳下,掌傳箋奏。妾以世緣未盡,故特給假一年,來與崔郎了此一段因緣爾。」

 

    病痊

 

    父聞其語切,乃許之,即斂容拜謝,又與崔生執手歔欷為別。且曰:「父母許我矣!汝好作嬌客,慎毋以新人而忘故人也。」言訖,慟哭而仆於地,視之,死矣。急以湯藥灌之,移時乃蘇。疾病已去,行動如常,問其前事,並不知之,殆如夢覺。

 

    成婚

 

    遂涓吉續崔生之婚。

 

    冥感

 

    生感興娘之情,以釵貨於市,得鈔二十錠,盡買香燭楮幣,賫詣瓊花觀,命道士建醮三晝夜以報之。復見夢於生曰:「蒙君薦拔,尚有餘情。雖隔幽明,實深感佩。小妹柔和,宜善視之。」生驚悼而覺。從此遂絕。嗚呼異哉!

 

 

 

參考文獻

 

﹝明﹞瞿佑剪燈新話 《古本小說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00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 1957

 



[1]瞿佑(1347--1433年)字宗吉,號存齋,錢塘人,少有詩名,曾被當時詩壇領袖楊維楨,稱賞為瞿家的「千里駒」。明太祖洪武年間出仕,歷任仁和、臨安、宜陽等縣訓導,後升任國王府右長史。明成祖永樂六年(1408),因詩獲罪下獄。永樂十三年(1415)被遣送謫戍保安(今河北懷柔一帶)。仁宗洪熙元年(1425),經英國公張輔奏請赦還,在英國公家主理家塾,三年後放歸。宣德八年(1433)卒,享年八十七歲。瞿佑一生著述甚多,只有《剪燈新話》、《田園詩話》、《詠物詩》等幾種保留下來。瞿佑生活在元末明初,一生坎坷。元統治者的殘酷,社會的動亂他都親身經歷,而對明太祖朱元璋企圖杜絕文人批評時政而興起的文禁他更有直接的感受。如他在《剪燈新話》寫成之後「藏之書笥」,遲遲不敢發表,刊刻時還用「誨淫」、「語怪」之類的話加以掩飾,這些都為他的創作奠定了生活和思想的基礎。而在明初嚴峻刑法而前,文人為避免與統治者直接牴牾而招來殺身之禍,便追慕唐人,借寫閨情豔遇、鬼怪神仙的傳奇小說來曲折表達自己的思想。《剪燈新話》或許是在此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參見陳國軍:《明代志怪傳奇小說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頁37-38

[2]《古本小說集成》編委會編:《古本小說集成》,瞿佑:《剪燈新話》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1)

[3]喬光輝:〈九十年代瞿佑及《剪燈新話》研究综述〉,《古典文學知識》,2000年3月,頁67-74。

[4]陳純禛:《瞿佑《剪燈新話》研究》,(台北:東吳大學中文博士論文,20096)。頁3-14

[5]程毅中:〈《剪燈新話》簡說〉,《古典文學知識》1992 年第2 期,頁111-116

[6]陳文新:《文言小說審美發展史》(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 10),頁473-474

[7]賴利明:〈《剪燈新話》言鬼述異的敘事謀略〉,《海南大學學報》第17 卷第1 期,1993 3 月,頁76

[8]楊義:〈《剪燈新話》的文化意識和敘事謀略〉,《中國古典小說史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10 月),頁319-337

[9]喬光輝:〈《剪燈新話》的結構闡釋〉,《江蘇商丘師專學報》第16 卷第 1 期,2002 1 月,頁42-44

[10]喬光輝:《明代剪燈系列小說研究》,陳美林序,(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 12),頁1-13

[11]《古本小說集成》編委會編:《古本小說集成》,瞿佑:《剪燈新話》序,頁1-2

[12]瞿佑:《剪燈新話》淩雲翰序,同注2,頁2-3

[13]瞿佑:《剪燈新話》桂衡序,同注2,頁7

[14]夢龍評輯:《馮夢龍全集》7,《情史》第九卷,《情幻類》,〈月華〉(江蘇: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 3),頁312

[15]馮馮夢龍評輯:《馮夢龍全集》7,《情史》第十卷,《情靈類》,「白女」條後評,頁361-362

[16]凌濛初《拍案驚奇》第二十三卷〈大姊魂遊完宿願,小妹病起續前緣〉,(長沙:岳麓書社,1993 3),頁260-271

[17] 湯顯祖:《牡丹亭‧題詞》(臺北:里仁書局,1986年4月),頁1。

[18]朱熹:《朱子語類》卷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207。

[19] 馮夢龍:《情史》,卷十五〈情芽類〉,孔子條後評,馮夢龍輯評,頁343。

[20] 馮夢龍:《情史》,卷一,〈情貞類〉,頁23。馮夢龍之「情教說」,雖然把「情」的道德地位抬高到本體之地,但並非要以情來否定或取代一切禮法道德,而是要以情來作為道德的發動力量,以情來作為禮法的內涵,並要以「情」來貫注於其他人倫綱常中,其所批判的只是僵化、教條式的禮法規範,其所謂:「六經皆以情教……情始於男女」此處可看出「情」與既有倫理綱常的關係並非相相斥的,並非要以男女之情來取代其他的人倫道德,而是要以「情」為既有道德的動力。

[21]喬光輝:《明代剪燈系列小說研究》,頁200-207

[22]陳純禛:《瞿佑《剪燈新話》研究》,第六章《剪燈新話》之文學表現,頁185-187

[23]周瀟:〈論《剪燈新話》中的「人鬼戀」及其文化意義〉,《東方論壇》第3,2014年3月),頁58-63。元大德年間,吳興娘和崔興哥在襁褓中由父母約為婚姻,並以金鳳釵作為信物。後興哥隨父游宦遠方,十五年杳無音信。興娘思念成疾,十九歲鬱鬱死去,入殮時母親將金鳳釵簪於其鬢。不久興哥從千里外回到揚州,說明原委,父母俱喪,遂留在吳家。吳家清明上墳,興娘的鬼魂便附在妹妹慶娘身上回家相會:「興娘有妹慶娘,年十七矣,是日亦同往。唯留生在家看守。至暮而歸,生於門左迎接。有轎二乘,前轎已入,後轎至生前,似有物墜地,鏗然作聲。生俟其過,急往拾之,乃金鳳釵一隻也。」後在「慶娘」引誘威脅下,私通一月有半,後怕父母發覺,逃至興哥舊僕家中。此時吳家的慶娘卻臥病在床。一年後,興哥夫婦回到吳家,這時興娘說明真相:「興娘不幸,早辭嚴侍,遠棄荒郊。然與崔家郎君緣分未斷。今之來此,意亦無他,特欲以愛妹慶娘,續其婚爾。如所請肯從,則病患當即痊除;不用妾言,命盡此矣。」家人十分震驚,「視其身則慶娘,而其言辭舉止則興娘也」。原來興娘雖死,但與興哥緣分未盡,冥府特給假一年再續前緣。父母聞興娘言辭真切,答應了請求,興娘鬼魂離去,慶娘立時病癒,卻不知情。最後興哥與慶娘成婚。

[24]陳國軍:《明代志怪傳奇小說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

[25]皋於厚:《明清小說的文化審視》,北京:學苑出版社,2004年,頁346

[26]曹穎利〈「金鳳釵記」的主旨與創作心理論金鳳釵記的釋懷寫心〉,《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學報》第211期,2008 1月,頁125-127

[27] 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第三百五十八卷,題名〈王宙〉,編者註語特別標舉出〈離魂記〉,(台北:文史晢出版社,19875月再版),在〈離魂記〉 是唐傳奇有名的志怪類小說之一,講述的是有關靈魂出竅的題材,該題材從魏晉志怪以至於小說創作以來,即是為人所熟知的故事,如《幽明記》之〈龐阿〉、《靈怪錄》之〈鄭生〉、《獨異記》之〈韋隱〉 等亦有所見,只是上述作品,在人物形象、小說意念、情節鋪陳、藝術營造等方面,相對於〈離魂記〉而言,則較為簡略。頁2830-2834

[28]王隆升:〈「離魂記」的虛幻色彩與真實情愛--兼及「龐阿」與「離魂記」之比較〉,(臺北技術學院學報 30期,19979月),頁279-315

[29]吳康:《中國古代夢幻》北京:南海(2000),頁166

[30]吳康:《中國古代夢幻》,頁168

[31]紀元文:〈「女性書寫」專題弁言〉,《歐美研究》第35卷第1期(20053月),頁2

[32]《古本小說集成》編委會編:《古本小說集成》,瞿佑:《剪燈新話‧金鳳釵記》,頁44-46

[33] 大德:元成宗鐵穆爾的年號(西元一二九七~一三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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