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第七次群流會講2013.06.05(三)主講人:張保康(淡大中文碩三)
題目:〈《莊子》寓言中的「魚」意象探析〉
《莊子》寓言中的「魚」意象探析
張保康*
摘要:
《莊子》寓言中,以動物為主角,而透過故事的形式來講述莊子所欲傳達之道。其中以「魚」為主體的次數繁多。而莊子為何以「魚」為主體,來書寫其寓言。是否背後有其內在意涵可以探尋?故本文從莊子的寓言分析入手,欲透過對莊子寓言的分類以及對比,試圖找出莊子以魚為書寫對象的內在意義。
關鍵字:莊子、魚、寓言
一、前言
「三言」在《莊子》文本中是重要的文體概念,依據夏可君〈發現從未寫出之物:誰之莊子?〉[1]中的分析,「三言」中的「寓言」是以動物為主體,透過故事的形式來講述莊子所欲傳達之道。此處之說動物,或可加以修正為生物或動植物,因莊子中的寓言,也常以擬人化的樹木來傳達旨趣,不僅僅是偏於動物的範圍。而「魚」之一字在《莊子》一書中出現的次數頻繁,從首篇〈逍遙遊〉的北冥之魚,到〈秋水〉的從容游魚,再到〈外物〉的乞水鮒魚,其中出現在文本中的各段次數,約略有二十次,這僅是直接以「魚」作為書寫對象的統計,另外還有跟魚有關的鯤、鯢、鮒等,以及漁人、漁夫等跟魚有相關性的職業。可知莊子對於「魚」有著極大的喜愛,不然不會在其書中反覆的以魚作為書寫對象。抑或「魚」的形象或內在本質,可以相符合的表達莊子所欲傳達的意涵。故本文欲探析「魚」之內在意涵以及象徵意象,而試圖探尋莊子大量使用此「魚」之一字的原因。
目前以莊子的魚作為研究對象的,有魏義霞的〈魚在《莊子》中的象徵意義─北冥有魚與莊子的動物情結〉(以下簡稱為〈魏文〉)[2],〈魏文〉認為莊子之所以特別強調魚,是為了由魚以談人,由人與魚的對舉,以及人和魚的一致性[3],說明人欲得道全生,須相忘道術,且沒有是非對立的拖累。並以魚喻人,將魚視為逍遙自在的象徵,且成為人所追尋的目標。而夏可君的《幻象與生命─莊子的變異書寫》(以下簡稱為《夏書》)一書中,將魚作為一個主要概念,貫穿了《莊子》中〈逍遙遊〉、〈齊物論〉、〈大宗師〉、〈天運〉、〈秋水〉、〈達生〉、〈外物〉等篇,而認定魚是一種生命的幻象,以不同的形態出現的魚,就有如生命的各種形態出現。而最終的訴求,是如何得魚?也就是如何追求生命本身的存在意義。〈魏文〉以魚喻人,突顯人的逍遙自由,是將魚與水之間的互動交融視為一個整體,而將人跟這個整體作一個比附,既是一種寄託也是一種期待。而《夏書》透過魚的這一個生命象徵的設立以及《莊子》書中魍魎、影子之類的幻象寄託,提出似像與非像的思考建構了人在面對困境時,應該有的心境轉向。並由此形象的塑造,作為人內在自我的抒發與認同,並以之來闡發莊子所欲闡發的道。是以本文欲先從「魚」的本義及引申義出發,透過莊子文本中,對於魚的一個解析,試圖探析莊子以魚作為其書寫對象的原因,以及是否除了形體象徵的意涵之外,還有其他的內在性原因,致使莊子作出這樣子對魚的大量書寫。
二、「魚」的意義解析
(一)本義:
魚在《說文》中的本義:「水蟲也,象形,與燕尾相似。」[4]可知此一「魚」字,是就真實世界中的魚的形體所描繪,其下方四點就如同魚尾的形狀。正因為是真實的映照實體,所以要從魚之一字的本義去探尋《莊子》為何喜愛運用此一「魚」字,作為其寓言故事的主角,是有其難度的。
(二)引申義:
《易經》第六十一卦〈中孚〉:「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5]其《正義》曰:「魚者,蟲之幽隱。」[6]又〈彖辭〉:「豚魚吉,信及豚魚也。」[7]其注曰:「魚者,蟲之隱者也。」[8]其中的這個「隱」字用的很妙,「隱」在《說文》中言:「蔽也。」[9]段玉裁注:「蔽茀,小皃也。小則不可見,故隱之。訓曰蔽。」[10]所以「隱」有微小,且不可見的意思。但魚怎會不可見?是否因為在水裡,而水並不清澈,水波搖曳之故。而中華大辭典中,「隱」字的解釋有「藏匿」、「不顯露」[11]之意。若以此意來解「隱」字,則「魚」的形象便成為躲藏、不顯漏之意,則與現代所認識的隱者形象相符,即藏諸名山,韜光養晦之意,則魚與隱者的形象便作了一個連結。而莊子在使用魚作為其寓言的主體時,是否有涵蓋這樣的一個意象,還需要從文本中去加以解析。且若是的確隱含了「隱者」這樣的概念,那莊子所要含涉的,究竟是一種自我潛藏的保護手段?還是離開現世紛擾的解脫?抑或是一種尋求外在自然世界與內在自然心靈的相契?
除了真實的形體之外,「魚」還有「餘」的代稱之意。中國傳統習俗中,在過年的時候都會有一道菜是魚料理,就是取「年年有魚」的意象,而「年年有魚」,是為「年年有餘」的同音借代。此一「餘」字,除了表示對每年收穫的期盼外,還有一分感恩的心情在其中。而夏可君認為「魚」的意象,是莊子「餘」的哲學概念的具體化。而這個「餘」的概念,就如同中國山水畫中留白的哲學意象,也是種意在言外的思維。
三「魚」在《莊子》中的象徵
分類 |
原文 |
變化的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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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於困境的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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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自在的主體 |
1.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秋水) 2.庚桑子曰:「小子來!夫函車之獸,介而離山,則不免於罔罟之患﹔吞舟之魚,碭而失水,則蟻能苦之。故鳥獸不厭高,魚鱉不厭深。夫全其形生之人,藏其身也,不厭深眇而已矣!」(庚桑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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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現實的魚 |
1.猨猵狙以為雌,麋與鹿交, 鰌與魚游。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齊物論) 2.孔子觀於呂梁,縣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黿鼉魚鱉之所不能游也。(達生) 3. 於蟻棄知,於魚得計,於羊棄意。(徐无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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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桎梏 |
1.申徒狄諫而不聽,負石自投於河,為魚鱉所食。(盜跖) 2.莊周忿然作色曰:「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中有鮒魚焉。周問之曰:『鮒魚來,子何為者耶?』對曰:『我,東海之波臣也。君豈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諾,我且南遊吳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鮒魚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與,我旡所處。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外物) 3.夫尋常之溝,巨魚旡所還其體,而鯢鰌為之制﹔步仞之丘陵,巨獸旡所隱其軀,而狐為之祥。且夫尊賢授能,先善與利,自古堯舜以然,而況畏壘之民乎!夫子亦聽矣!」(庚桑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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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其分的主體 |
咸池九韶之樂,張之洞庭之野,鳥聞之而飛,獸聞之而走,魚聞之而下入,人卒聞之,相與還而觀之。魚處水而生,人處水而死。彼必相與異,其好惡故異也。(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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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處世的目標 |
1.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外物) 2.任公子為大鉤巨緇,五十犗以為餌,蹲乎會稽,投竿東海,旦旦而釣,期年不得魚。已而大魚食之,牽巨鉤,錎沒而下,騖揚而奮鬐,白波若山,海水震蕩,聲侔鬼神,憚赫千里。任公子得若魚,離而腊之,自制河以東,蒼梧已北,莫不厭若魚者。已而後世輇才諷說之徒,皆驚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瀆,守鯢鮒,其於得大魚難矣!飾小說以干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是以未嘗聞任氏之風俗,其不可與經於世亦遠矣!(外物) 3. 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外物) |
有自知之明的主體 |
魚不畏網而畏鵜鶘。去小知而大知明,去善而自善矣。(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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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大道困於小知 |
上誠好知而旡道,則天下大亂矣。何以知其然邪?夫弓弩畢弋機變之知多,則鳥亂於上矣﹔鉤餌罔罟罾笱之知多,則魚亂於水矣(胠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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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自然的主體 |
烏鵲孺,魚傅沫,細要者化,有弟而兄啼。久矣夫丘不與化為人!不與化為人,安能化人。(天運) |
四、結論
五、參考文獻
王邦雄,《莊子─內七篇‧外秋水‧雜天下的現代解讀》
王叔岷,《莊子校詮》,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6月。
夏可君,《幻象與生命─莊子的變異書寫》,上海:學林,2007年7月
顏崑陽,《莊子的寓言世界》,台北市:尚友,1982年2月。
*淡江大學中文所碩士班三年級
[1] 夏可君,〈發現從未寫出之物:誰之莊子?〉,《中國文哲研究通訊》,第二十二卷第三期 (2012.09)
[2] 魏義霞,〈魚在《莊子》中的象徵意義─北冥有魚與莊子的動物情結〉,《黑龍江社會科學》,2006年第三期。
[3] 〈魏文〉中認為《莊子》中人與魚的一致性與可比性有以下五點:1.人與魚的生命都有待而生、不能自己─「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2.「相造乎水」和「相造乎道」是必須面對的現實和生存根基。現實和根基決定了人離不開道,猶如魚離不開水。且得道、得水是生存的第一要務和意義所在。3.為了確保得水,魚必須直接生活在水裡;為了確保得道全生,人必須相忘乎道術。4.正如「相以濕,相濡以沫」只能使魚危在旦夕、苟延殘喘,是非、榮辱、名利乃至於親情帶給人的是傷生害性。5.魚得樂的方式是相忘江湖,沒有是非、人情的拖累才有生之樂。
[4]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台北市:洪葉文化,2010年9月),頁580。
[5]《重栞宋本十三經注疏‧周易注疏》(台北市:藝文印書館,1985年12月),頁133。
[6] 《重栞宋本十三經注疏‧周易注疏》,頁133。
[7] 《重栞宋本十三經注疏‧周易注疏》,頁133。
[8] 《重栞宋本十三經注疏‧周易注疏》,頁133。
[9]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頁741。
[10]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頁741。
[11] 《中華活用大辭典》(台南市:世一,2012年8月),頁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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