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群流會講第四次 meeting2013.04.10(三)下午6:30-8:00主講人:黃麗卿(助理教授)

題目:從「禮緣情制」論《聊齋誌異》中的女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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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緣情制」論《聊齋誌異》中的女性美

綱要

本文的主題乃是承繼筆者之99年度研究計畫案:〈明清之際女性經濟活動的價值意涵─以《聊齋誌異》及明清短篇小說為探討核心〉,以及拙作《聊齋誌異》「賢妻良母」之意涵初探〉、〈從「三教同源」論蒲松齡「至情感通」思想等相關論文的衍伸研究,參考國內外相關研究現有成果,所做的進階研究。

筆者從上述研究中在《聊齋誌異》的女性「經濟活動」過程中,發現其女性經濟活動除在現實面維持生計、養家育子等工作外,亦具理想面的自我價值意涵,透過她們助人、救貧等義行,朗現出其「救世救贖之心」的自我實現。透過《聊齋》女性的生命選擇,看出她們在家庭與社會生活中,實際朗現的價值意涵。從中更可看出《聊齋》女性之自覺精神,尤其難能可貴的是:《聊齋》裡的「賢妻良母」,除了保有傳統德性精神之外,又能對抗社會既定規範等。然而關於「理想女性形象」到底要呈現何種真正意涵?現今研究者在論述傳統「賢妻良母」觀時,多從「女教書」著手,分析出的「賢妻良母」形象遂與「三從四德」關係密切,但是反觀明清時期的文人小說中,被作者評價為「賢母」、「賢妻」的女性人物,其行事似與「女教論述」有所落差,從小說中「賢妻良母」的行為表現來省察,這些女性已呈顯出豐富多元的生命意涵。值得探究的是,其中「女性美」的價值意涵,面對傳統德性精神、禮教閨訓等衝突時,這些女性是如何選擇與兼顧?《聊齋誌異》[1]中女性美的精神,與晚明湯顯祖的「至情說」以超越生死來對抗社會「形骸論[2]」之說,以及馮夢龍所言「情能生人」、「情能死人」特別標舉之「情教說」的「至情」等論,有何承變關係,這些問題在拙作中已針對「至情」作一探究[3],並作為本文主題之參考。

本文所謂「禮緣情制」一詞,乃取自《聊齋》卷九〈素秋〉一文中蒲松齡藉由書生俞慎所言:「禮緣情制,情之所在,異族何殊焉。」[4]此雖出自小說主角心中的感知,然卻也反映出蒲松齡對「禮」與「情」之關係的反思見解。而此見解正是引發筆者思考「禮緣情制」的思想觀點與核心精神。藉由「禮緣情制」的前提來確立「情之所在,異族何殊焉」。若想要重新探索這些問題,就必須要先界定蒲松齡所指之「禮」與「情」的內容為何。他為何要強調「禮」必須依循人「情」,才能獲得合情合禮的約束,或制定出合乎人性、人情的禮節制度。如此之「禮」才不會成為僵化、虛偽的條文。藉由緣情的「禮制」,朗現人之真情至性;若具有真情至誠之心,異類亦與至情之人無異,以此打破人我、物我之間的種種障隔,也才能為其彼此建立一個互動感通、化解障隔的超越依據。這也是蒲松齡在《聊齋》中標舉的「情之至者,鬼神可通」[5]的超越性,此乃其所要強調之至真、至善、至美之「情」的極致展現,這樣的展現即便是鬼神,亦可在其至情精神中,取得其「感通」的一切可能。由此即能呈現出《聊齋》之「禮」的真精神,並非是世俗「綱常禮教」下的禮文條規。

什麼是「禮」的真精神?「禮」之意義為何?在《禮記.坊記》即言:「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6],指出禮要依照人情而制定用以節制的準則,以此來約制人的行為是否得宜。另《禮記‧曲禮》上言出:「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此處雖泛指人類的行為規範,但《禮記》中所指的各種社會禮儀,是要讓每個人能符合「禮」的踐履生命,如此才能有所謂「仁」的德性生命可言,此即「禮之本」之意,指的是建構儀式制度的動力因,而在孔、孟的思想中,「禮之文」的動力因即是人情[7]此一意涵亦可見於〈郭店楚簡・性自命出〉「禮作於情」條云:「情生於性,禮生於情。[8]此中之「情」是其最核心的概念,情是禮的內在根源。主要是重視情感的面向來談,並未否定人的情感。此乃儒家從內在情感的「安不安」(《論語》宰我問喪)來追問禮的合宜性,由此來強調「禮之本」之真精神。

從「禮之本」之真精神在「仁」、在「情」而言,此與「禮之文」所指的儀式制度,如六禮等;以及指涉禮儀教化,如《孔子家語》卷三〈賢君〉所言:「敦禮教,遠罪疾,則民壽矣!」是有所差別的。如何讓「禮之文」在完成建制以後,仍能保有「禮之本」的關懷,是值得注意的。然而從歷代禮制發展中,可見「禮之文」逐漸取代「禮之本」。例如《世說新語》裡,提到王戎、和嶠兩人同遭父喪,晉武帝因「聞和哀苦過禮,使人憂之,而詢問劉仲雄,其答覆為「和嶠雖備禮,神氣不損;王戎雖不備禮,而哀毀骨立。臣以和嶠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應憂嶠,而應憂戎。」[9]這裡的「禮」為儀式、制度、規範,王戎因哀而忽略禮,對比和嶠哀不過禮,以此來論述「禮」與「情」的關係,其中不僅混淆了「禮之文」與「禮之本」的分際,甚而呈現出執政者重視「禮之文」現象。

到了晚明因過於重視「禮之文」,馮夢龍的六經「情教說」提出其見解,他所強調的是「王道本乎人情」、「真聖賢不遠於情」[10],其最終歸結為以情為繫,取代以僵化之禮教規範,使人達到深具「至情」之忠孝節烈,以呈現真實生命意涵,此即《情史》所要提倡「自來忠孝節烈之事,從道理上做者必勉強,從至情上出者必真切。……世儒但知理為情之範,孰知情為理之維乎!」[11]之真情觀。就此回應「存天理滅人欲」[12]之對立問題。

關於「情」與「禮」的對立議題,在明清社會文化發展脈絡中,我們可以發現文學作品中出現對「情」、「情欲」、「情性」、「情教說」等議題的大量關注[13]。小說中有甚多學者提出看法,如蒲松齡於《聊齋》試圖從主體生命的實踐上,來重新反省「人之異於禽獸」的議題,因而在「情」與「禮」的對立與融合問題上,呈現其個人的觀點。《聊齋》中深含人性、人情之禮的作品甚多,大抵承繼「情教說」之觀點而來。但從「禮緣情制」中所要強調「情之所在」的重要性,打破人與異類之隔閡,由人與異類無差別,以達於天地萬物一體之感,其中是要透過「禮」的真精神,來轉化世俗對真情之曲解與漠視,以朗現人倫秩序之美。由此可知,蒲松齡何以要強調人與異類之真情互動、相戀。如素秋中的俞慎因能真正了解肯定素秋兄妹,心之美善,不因其為異類,仍能真正建立起難得的知己之情。可知「禮緣情制」之禮並非要克制人之情,由此與「以情制禮」的觀點相通,其中不僅能印證所謂「乃知天地間,有情皆可相契」之意義,亦能回應「世情如鬼」之時代特殊現象,由此相較於「以禮節情」的傳統禮教觀念而言,將要對比出何種問題?「禮緣情制」是要批判傳統禮教之相關問題,還是反思當代情與禮之對立問題?由此如何朗現女性之美?

《聊齋》中的女性美並非僅僅只其外在形體、形貌之美,而是由內在人格表現於外的行為舉止所呈現之美。其女性之「美」主要是在面對情與禮時,表現並非墨守現實禮文條規形式,也並非要對抗傳統禮教之真精神,而是能實現出「禮緣情制」之價值意涵

經由上述研究成果與筆者閱讀《聊齋》原典所發現的問題,本研究目的所擬的問題意識,以及擬解決的構想如下:

 

第一、蒲松齡在《聊齋》中所提出的「禮緣情制」之立場、想法、觀點是甚麼?其中禮與情的關係如何?禮何以離情?

蒲松齡在《聊齋》中所提出的「禮緣情制」之立場,主要是有鑑於「世情如鬼」等問題,其目的要對應社會、人倫、政教等問題,要回應出「天理」與「人欲」斷裂的現象,其中「禮緣情制」可作為反思在家庭倫常失不失衡的關鍵,如:「悍妒婦女」與「賢妻良母」之對比,甚則在蒲松齡的故事中,也有從悍婦轉為賢婦的類型,如:〈江城〉、〈呂無病〉之王氏、〈夜叉國〉等。從〈江城異史氏曰:「人生業果,飲啄必報,而惟果報之在房中者,如附骨之疽,其毒尤慘。每見天下賢婦十之一,悍婦十之九,亦以見人世之能修善業者少也。觀自在願力宏大,何不將盂中水灑大千世界也?」以及夜叉國〉中異史氏曰:「夜叉夫人,亦所罕聞,然細思之而不罕也。家家床頭有個夜叉在。」有關「悍婦」是指其脾氣、個性悍,或是因為要對抗不合理制度不得不悍;面對無賴夫婿不得不悍?或者是家中男人無工作能力,或一心考科舉卻屢考不中,還是沉迷賭博、青樓之中。其行為違反禮教規範對抗傳統,有時是面對生活困境要活下去,此處值得深思探究。另則省察社會結構失不失序的問題,如:「男尊女卑」、「女主內」等參與經濟活動等問題來分析。

 

第二、蒲松齡以小說的表現形式,如何從「情之至者,鬼神可通」來轉化「世情如鬼」的問題?由其特別標舉「女性美」作為論述核心,藉由在男性社會中被禮文約束最為嚴苛的女性來呈現「至情」,其中「女性美」的表現中可寄寓出何種深層意涵?

蒲松齡以小說的表現形式,實有意從「情之至者,鬼神可通」來轉化「世情如鬼」的問題,其中「至情」之意涵,可參考拙作〈從「三教同源」論蒲松齡之「至情感通」思想〉一文:由此本文特別標舉「女性美」作為論述核心,藉由在男性社會中被禮文約束最為嚴苛的女性來呈現「至情」,其中「女性美」的表現方式,以及由不同表現中可寄寓之深層意涵,說明如下:

 

   從《聊齋》中可見蒲松齡站在女性立場(處境)來進行各種活動,而以「性別擬代」方式,來進行社會現象的反思,如〈鳳仙〉一文中,鳳仙因其父嫌貧愛富而悲傷,故而化作鏡影,以悲笑惕勵書生之表現,「異史氏曰」稱賞感嘆不已:「嗟乎!冷暖之態,仙凡固無殊哉!『少不努力,老大徒傷。』惜無好勝佳人,作鏡影悲笑耳。」[14]「嗟乎!冷暖之態,仙凡固無殊哉」,「貧窮則父母不子」(〈鏡聽〉)正可說明《聊齋》中士子的貧窮與科舉,關乎人情冷暖現實處境問題,或許也深知此一問題對士子傷害很大,故而衷心懇求仙人能派遣「仙女」來救贖,故而發出「吾願恆河沙數仙人,並遣嬌女婚嫁人間,則貧窮海中,少苦眾生矣。」之宏願。

 

第三、蒲松齡面對晚明以來「禮文虛而不實」與「情志偽而不真」的問題,有何解決之道?

   蒲松齡面對晚明以來「禮文虛而不實」與「情志偽而不真」的問題,其解決之道,即是透過小說中人心的「至真」、「至善」、「至美」,來朗現「禮緣情制」之精神,由此期使客觀之禮不失真、主觀之情不失偽,唯有至情者才能體現「禮之真,情之實」。此從從〈鴉頭〉、〈小翠〉、〈紅玉〉、〈黃英〉等篇,已知女性「至情之美」的生命,不僅深含「真切」之情意,其中是否也隱含著「禮緣情制」之意義。

   如在青鳳〉一文中,但明倫評出:「一則以禮,一則以情。以禮制情,情當自屈。」[15]「以禮制情」是否能說明青鳳叔父以嚴苛之家規閨訓,壓抑其自然情欲?如果在此一情況之下,狐女青鳳有可能成為「情當自屈」之受害者。然而青鳳何以有勇氣決定與耿生相守一生?其至情生命何以能超越世俗僵化之禮法藩籬,又是如何真正深含人性、人情之禮?此從耿生救出小狐時,小狐立即變回青鳳本人,耿生並未有絲毫嫌棄之態,反而展現出欣喜萬分之情,當青鳳叔父有難時,他們除了想盡辦法拯救之外,更能接回家中奉養他,以盡孝道,人狐一家和諧相處。此處似乎已道出「以禮制情」之禮,假如並未流於形式,其中已有真心真情,那麼是否能說明就不會有所謂「情當自屈」的狀況產生?特別的是,《聊齋》中的異類女性至情大抵揭示出五倫關係的相對待性,和三綱昭示的絕對的主從關係,已有明顯不同。

 

第四、從反思「女性美」中如何使「禮緣情制」之精神再現出來?由此是否可以解決當時禮失其本、情失其真的時代性問題?

   唯有從反思「女性美」中的感通之情,來超越禮制、超越世俗價值等,從《聊齋》強調女性「至情」之重要,作品中試圖從人與異類之戀中,一方面有意肯定自然情欲的重要,一方面則讚揚知己之愛或忠貞癡情之表現。其中,尤其對於超然生死之外,「樂死不願生」、「因情而生」等精神極為推崇。從其對「情」體悟如此深刻,有自覺之反省。特別提出真情之可貴,期能以情制禮,尊重「情」的合理性,其作品中甚多討論,此處蒲松齡對社會衍生之種種問題,是否能回應晚明湯顯祖、馮夢龍等人之至情觀點?「女性美」表達人間真情之美好,使人間禮法因注入人性人情,是否能展現出馮夢龍所言:「有情疏者親,無情親者疏。」[16]此論不只超越儒家之綱常禮法,其中如何展現「禮失求諸野」中禮之真精神,實值得深思探究。由此如何使「禮緣情制」之精神再現出來,或許才是解決當時禮失其本、情失其真的時代性問題關鍵所在。

 

第五、從「禮緣情制」中如何藉由「女性至情」來展現人與物、人與人之感通精神?

   從「禮緣情制」中之所以要藉由「女性美」來展現人與物、人與人之感通精神,主要可從其小說故事中的女性人物性格行為,與及情節的鋪陳安排等,展現出蒲松齡重新面對傳統「禮之本」的精神,以及在現實生活當中實踐,使其真實生命得以朗現「禮緣情制」的核心價值,從《聊齋》女性所遵守的「禮緣情制」中,大抵可看出禮的本身,即隱含至情精神。從《聊齋》女性所體現的「至情」生命,實值得深入加以省察。透過有關「情欲的安頓與昇華」、「生死的隔閡與跨越」、「形骸的藩籬與破除」、等情節文本,大抵可知至情生命雖屬內在,其中必須透過磨練與實踐過程,才可從其行為表現出來。故而從當下情境來表現而言,在〈連城〉一文,連城可以為知己而違抗父母之命,堅持選擇表現「報知己」之心,甚至選擇為情而死,當連城一死,喬生亦不願獨活,坦然展現「樂死不願生」的精神,其情終能感動天地,雙雙又死而復生。頌揚生死不移之真情者,主要透過超越生死的自覺選擇,更顯示連城對抗傳統父命並非盲動,而是出於堅守真情至性的自覺,在〈嬌娜〉、〈花姑子〉、〈紉針〉等篇,皆表現為了情意而能對禮教規範、生死隔閡的超越,這些皆可作為探討「禮緣情制」之意涵的參考

本文的研究方法與研究取向,擬對於《聊齋誌異》文本閱讀整理分析,以及前人研究成果之反思檢討,再作一綜合。所用分析法是針對《聊齋誌異》文本隱含「女性美」之情節方面作為分析對象,擬從藉由在男性社會中被禮文約束最為嚴苛的女性來呈現其「至情之美」,由此探討出「女性美」的表現方式,有超越禮制、有情有義、深情不悔等,從不同表現中以觀其寄寓之深層意涵。另就「禮緣情制」之詞作一界定,探討「禮緣情制」之目的與意涵,從蒲松齡面對晚明以來「禮文虛而不實」與「情志偽而不真」的問題,以論其解決之道;再則從反思「女性美」中如何使「禮緣情制」之精神再現出來,由此以觀是否可以解決當時禮失其本、情失其真的時代性問題;進而從「禮緣情制」中藉由「女性美」來展現人與物、人與人之感通精神。

 

 



[1] 蒲松齡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亦稱柳泉居士,因其《聊齋誌異》一書成名,世人又 以聊 齋先生稱之。蒲氏為山東淄川(今淄博市淄川區)東七里許蒲家莊人,生於明崇禎十三年(1640)夏曆四月十六日,卒於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夏曆正月二十二日,享年七十六歲。趙起杲〈青本刻聊齋誌異例言〉言:「其事則鬼狐仙怪,其文則莊、列、馬、班,是編初稿名《鬼狐傳》」,參校評本,「各本序跋題辭」,頁27。本文所論《聊齋誌異》一書,以下簡稱為《聊齋》,所依據者主要為張友鶴輯校之會校會注會評本(臺北:里仁書局,1991年)。

[2] 湯顯祖,《牡丹亭‧題詞》(臺北:里仁書局,19864月),頁1

[3]有關「至情」的探究方面,筆者在從「三教同源」論蒲松齡「至情感通」思想〉(刊於《宗教哲學》62期,201212)一文中,雖然已就明清之際對「至情感通」思想的加以關注,指出蒲松齡對「三教同源」之真心、以及「至情」之感通等問題的反思;也從《聊齋》人物之「至情感通」精神,來探討蒲松齡體現「三教同源」之真心、至情的思想意涵與時代意識。但其中值得探究的是,有關《聊齋》報恩文本甚多,報恩之情與人倫至親之禮如何取得平衡呢?其中至情以報知己之「即情顯理」者,如:〈喬女〉一文中之寡婦喬女死後靈魂附身的堅持「不事二夫」,以及一生「至情以報知己」的表現精神,已實現出「即情顯理」的感通價值。值得深思的是,為何即情就能顯理?如果不即情,那麼所顯之「理」,就變成條規,無法成為合乎人情之「禮制」,此中情與理的關係就變成對立,此從宋明理學所衍生「存天理滅人欲」之問題,其中「存天理」的天理,如果有真情在,那麼天理就成為正義、公義。由此看出《聊齋》所隱含「即情顯理」的感通價值,其中亦能有著「至情」之意涵。

[4] 《聊齋》卷十〈素秋,頁1358

[5] 《聊齋》卷十一〈香玉,頁1555

[6]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1985年),頁416-417

[7]曾守正對先秦以來有關性情、禮義探究中指出:在性情的討論中,先秦諸子(儒家、道家、陰陽家)對漢代哲學產生了影響,使得漢人從各種角度面對情欲,並且採取順情理情的基本態度。就此更指出:情與禮義的關係,不是對立的關係,而是層級的關係,即禮義建立在人情的基礎,並且可以引導情感。詳見氏著《先秦兩漢文學言志思想及其文化意義──兼論與六朝文化的對照》

[8] 李零:《郭店處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頁220

[9] (南朝宋)劉義慶著;(南朝梁)劉孝標注;余嘉錫箋疏;周祖謨等整理《世說新語箋疏》卷上之上〈德行第一〉(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年

[10]《情史》,卷十五〈情芽類〉,孔子條後評,馮夢龍輯評,見古本小說集成編輯委員會編,(杭

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9月),頁343

[11]《情史》,卷一,〈情貞類〉,頁23

[12]《朱子語類》卷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207

[13] 一般研究者大抵視《聊齋》為「孤憤之書」,強調其「恨世之情」、「憤世之意」。如:吳秀華在《明末清初小說戲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一文,針對明末清初小說家何以會產生孤憤心理立論,並從其時代的女性形象做為觀察對象,將女性處境的難題,深刻地揭示出來(江蘇: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9月),頁39

[14]《聊齋》卷九〈鳳仙〉,頁1184

[15]《聊齋》卷一〈青鳳〉,頁118

[16] 馮夢龍輯評,龍子猶序〈《情史》序〉,見古本小說集成編輯委員會編,《古本小說集成.情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9月),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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